声明人:林彩君
在我的修炼过程中,所说、所做、所认可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声明作废。走好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洗刷污点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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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5/1054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