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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金莲 在当地派出所,在恶警的逼迫下,说了“不炼功”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,我在此声明我所说所写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,重新回到修炼者行列中来,坚修大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9月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29/1722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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