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秀丽 1999年7.20邪恶开始非法迫害大法,我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、监狱期间,在邪恶的逼迫下我写的和他人代写的“悔过书”以及所说过的“不学了,不炼法轮功了”的话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,跟随师父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洗刷污点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6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