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路巧彩
我是1994年得法的,修炼法轮功后,受益很大。7.20大法遭受中共的非法镇压和各种迫害后,所说、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在修炼的路上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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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5/1054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