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青云
2001年因進京上访被当地看守所非法关押,2002年5月释放时,在“610”高压下,家人写了“保证不外出”(当时本人不知道),在此严正声明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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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5/1054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