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谷桂艳
我于2003年被非法劳教两年,劳教期间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,由于自己有执著心走了弯路。现在严正声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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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5/1054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