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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吉明 我1998年得法,那时对法认识不深,迫害开始后村委来人逼写“保证书”,我用人的一面顺从了邪恶。通过反复学法,认识到是错的,我声明以前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一定要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紧随师父圆满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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