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赫崇飞、宋艳菊、隋銘珍、周绍新
在邪恶势力的疯狂迫害下,我们曾做出不符合大法的事。现郑重声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们一定要加倍补偿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5/1054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