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苏琼英
在被非法关押期间,由他人代写、我自己签字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。今后紧跟师父,坚定大法,加紧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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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5/1054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