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国芝
在99年7月20日迫害刚开始,居委会替我向邪恶写了“保证不修炼法轮大法”,在此我郑重声明一切“保证”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在师父安排的修炼路上精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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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5/1054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