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瑞
我上二年级时,学校组织签名,由于怕心违心签了名,现声明:这种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作废。坚信师父、大法,用自己的行动弥补过错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5/1054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