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富桂媛
我在看守所里签字全部作废。我不承认这场迫害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5/1054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