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玉明、王贺珍
在邪恶迫害,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5/1054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