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德美、邓素清、刘景清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信大法,坚信师父,紧跟正法進程,救度众生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5/1054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