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程雁、万云伟
我曾经为大法弟子担当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“监护人”,现声明作废。今后明是非,辨善恶,顺应“真、善、忍”做一个好人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5/1054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