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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宝 2003年5月村支部书记和村委带领乡派出所非法抄家。第三天晚上,乡派出所的邪恶带人闯入我家,将我母亲,妹妹和我绑架到派出所。在邪恶的迫害下,我写了所谓的“检查”。我交了200元钱,才放我回家。现在我郑重声明:以前给乡派出所写的“检查”及所说、所写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6月1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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