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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双進 我于94年修炼法轮大法,三次被抓,派出所逼我写“不修炼保证”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没有坚定正念,让恶警代替我签了名,严重的伤害了师父,给大法抹黑,给自己造成了深深的污点和痛悔,通过学法和同修的帮助,我决心从新站起来,声明我在派出所说和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跟上师尊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让做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不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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