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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翠珍 我今年42岁,98年冬天得法,1999年10月上北京证实大法乡政府说句公道话,半路被抓送到镇政府,由于学法不深,在邪恶的高压,神志不清的情况下,写了“保证书”,回家后通过学法炼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,后悔不及,现在严正声明,所有写过的和说过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的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6月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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