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凤香
本人曾在邪恶强加的“保证书”上替同修按过手印。现已认识到这样做是对不起大法的,特此声明此举作废。坚决否定,走师父安排的路,加倍弥补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6/1055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