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宝娣
99年7.20在外炼功被街道恶人和派出所恶警迫害下违心的交了大法书,在此我严正声明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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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6/1055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