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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曹长芬、刘元松、曹长香 2001年7月18日至2001年8月9日,我们被非法关押22天。在这22天中,在江泽民邪恶势力的高压及强迫下,我们写的“保证书”不是本人意愿,在我们心里一刻也没放弃法轮大法,大法是神圣的,无论现在和将来我们都要“坚修大法紧随师”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们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!今后加倍弥补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8月1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30/1726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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