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林孟芬
99年7.20后,在邪恶的迫害下,我向单位说过“不炼了”的话,今天声明作废。今后紧跟师父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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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6/1055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