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曾福兰、黎福生、李华英、黎枚生
在邪恶的逼迫下,我们所说、所写的“保证”,签名,一律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6/1055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