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瑞英 99年7.20后,市纪检委和派出所人员到我家问我炼法轮功的问题,当时我说“和中央保持一致,和××党保持一致”。学了“九评”之后,我认清了恶党的邪恶本质,决定从思想意识中清除它,铲除共产邪灵的一切因素。特此声明我原来所说的“保持一致”之类的话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7月1日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