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温丽滋
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及写下的“三书”、“揭批”等,全部作废。我是大法师尊的弟子,其他的安排都不要,只走师父安排的路。今后我一定多学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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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7/1056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