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岳守兰、岳守飞
在五年多的被迫害中,所有单位的领导、家人和同学为我和弟弟写的“保证”,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7/1056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