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传荣、李彦贵、刘连贞、闫存风、付兰英
以前曾经写过的“不炼法轮功”的“悔过书”和签名,按的手印,一律作废。我们以后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5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7/1056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