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秀丽
在强迫压力下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所写的东西,声明作废。紧跟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7/1056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