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爱华
在邪恶的迫害下,过去所做的一切违背大法的事,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7/1056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