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冉宏图 2000年,在单位的逼迫下,我写了“保证不违反国家法律”这句话。现在通过加强学法,悟到这是向邪恶妥协。在此我严正声明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5日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