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有梅
99年7.20邪恶开始非法镇压大法以后,在邪恶的迫害和高压下,我所签的字、所写过的“保证”及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今后一定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自己的过失,洗刷污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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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8/1056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