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美玲
99年7.20后邪恶的高压迫害下,说过对大法不敬的话,深感愧对大法和师父,现声明所有对不起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8/1056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