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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武忠民 本人在整个修炼过程中,包括遭到迫害前后,一切违背大法标准的言行,包括在公安局、派出所、拘留所、看守所、劳教所、洗脑班、单位及任何场所,违心写的检查“悔过书”、“认识”,所有在非法“拘留证”、非法“监视居住证”、非法“取保候审书”、非法“传唤证”、非法“释放证”、非法“解教证”、简历、口供、体检表、监规、非法“劳动教养书”、胸卡、床头卡、照片、入所登记等上的签名及按的手印一律统统作废。我要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清除给师父与大法及自己抹的黑,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以实际行动加倍弥补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!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6月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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