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淑敏、杨宝兰
7.20后法轮功被迫害,我们的一切对不起大法的思想、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9/10576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