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黎丽
我以前写过“不修大法”的保证书。严正声明,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洗刷污点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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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9/10576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