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玉英
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书面材料及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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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9/10576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