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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青霞 有一次邪恶到家威胁我说“网上有你的名字,你还炼不炼功?”。而我没有做到堂堂正正的证实法,却说了些妥协的话。经过近一段时间的学法,我认识到自己做的很不好。不该在恶警的笔录上签字。现特此声明:以上签字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走正自己的修炼路,紧跟师父的正法步伐,做好大法弟子要做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12/10595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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