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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金珍今 迫害初期,单位逼迫我放弃大法,我嘴上回答“嗯”。为此我心里非常难过。我严正声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12/10595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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