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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海金、马兰、冯桢 99年7月20日后,在邪恶公安人员的逼迫下,我们讲过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话,写过“不炼功、不学法、不上访”之类的保证书,或在“保证书”上签过字,或在谈话记录上签过名等。长时间以来,我们总感到对不起大法和师父。严正声明,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们一定要坚修大法到底,坚定的做好师父交待的三件事,加倍努力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3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14/10611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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