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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覃仙花 以前在派出所写过“不炼功”、“不学法”的保证,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从此以后坚定跟李老师走,继续学法、炼功、发正念、讲真象,努力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14/10611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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