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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秀青 我以前在派出所说的“不炼功”的话,以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以后坚定修炼法轮大法,紧跟正法進程,做好老师要求的“三件事”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14/10611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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