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明慧
在这场迫害中,写的“保证书”,郑重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7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14/10611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