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欣 我于1997年3月得法,1999年7月20日邪恶开始非法镇压大法以后,恶党“610”找我不让再炼法轮功。当时出于生活工作的压力,交过一份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书。由于当时学法不深,正念不足,加上有怕心,做了修炼者不该做的事。严正声明:以前在邪恶的压力下,所有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正念正行,弥补以前的过失,认真学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7月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15/106183.html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