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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淑芬 1999年7月20日后,镇上派出所恶警把我家里的大法书、师父法像及磁带等抢走。此后恶警经常到家骚扰,还逼我写“保证书”。当时由于怕心重,违心的写了“保证书”。又一次,恶警和村书记到家逼我签字,表示“不炼功”,我又违心的签了。严正声明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7月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15/10618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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