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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宋长青 2004年11月23日上午,镇政府和乡派出所非法在我家搜查,以有法轮功资料为由,将我扣押10多个小时。由于放不下人心,我违心的写了“保证书”。这是我的耻辱。严正声明,在强压下,所有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走正以后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2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15/10618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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