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常香

    我是法轮功修炼者,98年得法。得法前一生中很多的病,在月子里得的花多少钱都治不好的病,修炼一个多月全好了,我深感大法的神奇!得法后不但使我身心健康,而且家庭和睦,知道了怎么做一个好人,做一个高尚的人更好的人。然而“722”以后国家禁止炼法轮功,我简直接受不了,这么好的功法怎么不让炼。之后又让交书,当时由于有放不下的执著心,万分悲痛,眼含热泪交出了师父的宝书,过后总在心中想着一句话,关键时刻连佛都能出卖怎么修炼。后来又按照人家要求在表上签过字,尤其在“洗脑班上”,签过违背大法的文字材料。这是不符合炼功人标准的,现在我正式声明:所有不符合炼功人心性标准的言行,一律作废,今后坚修大法,坚定正念,加倍弥补,跟上师父正法进程,走好修炼路上的每一步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10月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0/2/17343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