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美华 2001年我被非法抄家,邪恶抄走了师父的法像和大法书籍,他们还无理关押了我2个半月,罚款1500元。在那种压力下,由于自己正念不足,我被迫写下了“保证书”。郑重声明:我在当时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15/106183.html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