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洪艳
由于以前认识不够,说过不修大法这句话,现声明作废,从此以后我一定坚修大法紧随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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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2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13/89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