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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郜振得 2005年4月,单位领导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代我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。为此我郑重声明:他人代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我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。谁也动摇不了我坚定的正念,我一定用实际行动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7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16/1062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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