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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芳 我曾几次到北京证实大法,由于没有从法上认识法,曾配合过邪恶,写过不该写的东西,签过名。现在声明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回到大法修炼中来,今后加倍弥补,做师尊的好弟子!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16/1062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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